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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特殊教育学校校本培训、业务学习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2-02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教师业务学习,适应新课堂教学改革的需要,提高全体教师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及课堂教学水平,学校坚持开展教师业务学习及校本培训工作,为保证业务学习的正常开展,以及校本培训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业务学习及校本培训由教科室总负责,日常培训由教导处、教科室和德育处组织开展,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习,教师业务学习每周开展一次,时间为每周三下午,全体教师和行政人员参与,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学习时间内不得做与业务学习无关的其他工作,职能科室做好考勤工作。

2.教师业务学习内容以基础教育改革为基本内容,包括各学科新课程标准、新课程倡导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新课程倡导的学生评价方式为主要内容,同时兼顾现代化教育手段的应用及市教育局、教研室每学期规定的其他有关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内容。

3.教师业务学习必须有计划地安排组织,有专门的教师业务学习培训的计划安排,计划安排中要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具体的学习时间和相关的主讲人。

4.除日常的教师业务学习外,学校创设各种条件支持教师外出学习和参加市各学科组织的区域性课改研究活动,教师外出学习由教导处具体安排(具体要求根据教师外出培训制度),并利用教科研活动时间,采用多种形式向校内教师汇报学习收获。

5.校本培训是教师继续教育的一种最有效的方式,校本培训以理论培训、专题讲座、教学技能竞赛、课堂教学观摩、课堂教学点评、课堂教学评优等不同方式进行。

6.校本培训必须全员参与,原则上不得请假,依据学校校本教研方案确定开展,学校落实校本教研的时间安排及相关责任人,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参与,做好学习笔记;每学期末,教师业务学习研修手册上交教导处检查。

7.对安排主持任务的教师,都应该认真准备,不得推辞,在教师业务学习、校本教研中,认真承担教导处安排工作的教师,学校将通过对承担的任务和成效进行考评奖励,对不按要求执行的教师,学校将对其进行经济及其他待遇上的处罚。